我想知道南京大屠杀 三十万人是怎么统计出来的?纳粹屠杀的人数又是怎么的出来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06:58:10
我想知道南京大屠杀 三十万人是怎么统计出来的?纳粹屠杀的人数又是怎么的出来的?

我想知道南京大屠杀 三十万人是怎么统计出来的?纳粹屠杀的人数又是怎么的出来的?
我想知道南京大屠杀 三十万人是怎么统计出来的?纳粹屠杀的人数又是怎么的出来的?

我想知道南京大屠杀 三十万人是怎么统计出来的?纳粹屠杀的人数又是怎么的出来的?
南京大屠杀,正如宋希濂所说,“实为现代战史上破天荒之残暴记录”.它的残暴程度比起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有过之无不及.但是,宋说:“据后来远东国际法庭对敌酋谷寿夫判决书调查证明:我军民被敌射杀火焚活埋者十九万人,此外零星屠杀的尸体经收埋者十五万余具,总计我惨死同胞三十多万人.”这却与事实不尽相符,有更正之必要.
诚然,说我南京同胞被日军杀害的人数在三十万以上,这是可以从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中推论出来的,但是这并不是从远东国际法庭对谷寿夫的判决中推论出来的,远东国际法庭根本没有审判过谷寿夫,因为谷寿夫并不是列名“甲级战犯”而是列名“乙级战犯”.按照国际惯例,只有“甲级”战犯是由国际法庭审判,“乙级”、“丙级”一般都是由直接受害国的国内法庭审判的(有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直接受害国所组织的混合法庭共同审判的,但这种情形并不很多).
……
由于南京大屠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非常突出的事件,而被告松井石根对此事件又负有最高的直接责任,因此远东国际法庭对于这事件的审理是特别严肃认真的.据我的记忆所及,我们花了差不多三个星期的工夫专事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此事件的中外证人(人数在十名以上)的口头证言及检察和被告律师双方的对质辩难,接受了一百件以上的书面证词和有关文件,并鞫讯了松井.
由法庭的审讯中,我们可以看出日寇在南京的暴行确实是“现代战史上破天荒之残暴记录”.比起德军在奥斯威辛单纯用毒气的屠杀,日军的杀人方法是残酷绝伦、多种多样的,真可谓光怪陆离,无奇不有.
现在就将我所能记忆的、给我印象最深而使我永世难忘的一些暴行实例,以及远东法庭在审讯和判决中所确认的一些事实和论断,作一番最简单的挂一漏万的回忆和叙述.语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相信,这样的回忆和叙述不是毫无意义的.
……
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上说:“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早晨,当日军进入市内时,完全没有遭遇到抵抗.”“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地来污辱这个城市.”“南京市像被捕获的饵食似地落到了日本人的手中;该市不像是由有组织的战斗部队所占领的;战胜的日军捕捉他们的饵食,犯下了不胜计数的暴行.”“日军单独地或二三成群地在全市游荡,任意实行杀人、强奸、抢劫和放火,当时任何纪律也没有.许多日军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漫步,对一点也未开罪他们的中国男女和小孩毫无理由地和不分皂白地予以屠杀,终至在大街小巷都遍地横陈被杀害者的尸体.”“中国人像兔子似地被猎取着,只要看见那个人一动就被枪杀.”“由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在日方占领南京的最初两三天的工夫,至少有一万二千的非战斗员的中国男女和儿童被杀害了.”
法庭的语言是慎重的,估计是保守的.以上这些认定都是根据法庭认为确凿可靠的证言而写入判决书中的.然而,仅仅从以上的几句话里已经可以看出日军是怎样穷凶极恶、无法无天,以及我数十万呻吟于敌寇铁蹄下的南京无辜同胞的命运是何等悲惨!判决书上的这寥寥数语不啻是一幅活生生的“人间地狱写真图”.
日军除了个别地或小规模地对我南京居民随时随地任意杀戮之外,还对我同胞,特别是解除了武装的军警人员以及他们认为是可能参加过抗日活动和适合兵役年龄的我青壮年同胞,进行过若干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而这些次的屠杀又是以最残酷、最卑鄙的方法实施的.例如,在十二月十五日(即占领的第三天),我已放下武器的军警人员三千余名,被集体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均饮弹殒命,其负伤未死者亦与死者尸体同样遭受焚化.又如,在同月十六日(即占领第四天),集于华侨招待所的男女难民五千多人,亦被日军集体押往中山码头,双手反绑,排列成行,用机枪射杀后,弃尸江中,使随波逐流,借图灭迹.这五千多人当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于中弹负伤后泅至对岸,得免于死,其中梁廷芳曾被邀出席远东国际法庭作证.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证言犹历历如绘地深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日军在南京最大规模的集体屠杀,恐怕是在下关草鞋峡进行的那一次.那次屠杀是在十二月十八日(即占领的第六天)夜间举行的.当时日军将我从南京城内逃出而被拘囚于幕府山的男女老幼共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除少数已被日军饿死或打死者外,全部都以铅丝捆扎,驱集到下关草鞋峡,用机枪密集扫射,使饮弹毙命;其倒卧血泊中尚能呻吟挣扎者均遭乱刀砍戳;事后并将所有尸骸浇以煤油焚化,目的也是为了灭迹.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曾经邀请过一个名叫伍长德的中国人出庭作证.伍长德是在大屠杀中身上被日军浇上了煤油而未被焚烧致死的惟一的一个幸存者,他那使人惊心动魄的证言同样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梁廷芳和伍长德的证言得到了法庭的重视和很高的作证评价.
以上几次集体屠杀,虽然死者的尸体被投诸江中或焚为乌有,日寇自以为无罪迹可寻,但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这些暴行已经是铁案如山、不容抵赖的了——在汉中门外、中山码头和下关草鞋峡,我国共有六万五千多无辜同胞被日军杀害,仅白增荣、梁廷芳、伍长德三人得以幸名.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还发现了好几处“万人坑”、“千人冢”,其中在灵谷寺旁的一处且有敌伪时期南京督办高逆冠吾为三千余无主孤魂所立的一块碑文.这些坑冢无疑地是日寇搞集体屠杀的罪证,可能是他们使用另一种方法(活埋)的有力证据.由法医们后来对从这些坑冢里挖掘的数千具尸骸的检验、鉴定报告可以推定:集体活埋确也是日军使用过的集体屠杀方法之一,而且使用过不止一次.
……
远东国际法庭在审理南京大屠杀事件时还接受了一个极端重要的作证文件.它是纳粹德国驻南京大使馆打给德国外交部的一个秘密电报.这个电报是德国投降后盟军搜查德国外交部机密档案库时所发现的.法官同仁都非常重视这个电报,给了它很高的作证评价,因为它是来自法西斯阵营内部;是与日本同盟的兄弟国家所提供的.电报在概括地描述了日军在南京杀人如麻以及强奸、放火、抢劫的普遍情况之后,其最终结语是:
“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的日本皇军……它是一副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
由于这副“野兽机器”在其操纵者即长官的纵容下高速度地和全马力地开动达六个星期之久,我南京同胞被残杀的数目无疑地是惊人巨大的!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个数目究竟是多大?则缺乏精确的统计与核算,而各方的说法亦不甚一致.
远东国际法庭的判决书上写道:“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精确说来,由红十字会掩埋的是四万三千零七十一人,由崇善堂收埋的是十一万二千二百六十六人,这些数字是由这两个团体的负责人各自根据该团体当时的记录和档案向远东法庭郑重提出的).
远东国际法庭这个估计无疑地又是慎重的、保守的.但是,注意到日军灭迹伎俩的狡黠和多样化,法庭判决书中遂又郑重声明:“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在我们前面所举三个事例之中,便有六万五千多具尸体被消灭了(计在汉中门外被枪毙的被俘军警三千余人的尸体均被焚化;在中山码头被射杀的难民五千余人的尸体均被投入江中;在下关草鞋峡被密集扫射杀死的平民五万七千四百余人的尸体亦均被焚化).其他无迹可寻,或发现稍迟、来不及向法庭提出证据的,亦必不在少数.说这一类被害者必在十万人以上,是非常保守的.中国方面常说被灭迹的牺牲者达十九万人,也绝非故意夸大(在对谷寿夫案的判决书中便有这样的认定).
此外,还须注意的是:远东国际法庭认定被杀者为“二十万人以上”不但未包括尸体被日军消灭了的大量被害者在内,而且这个数字仅仅是“在日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内”的被杀者的数字.这六个星期虽是日军的杀人高潮,但是在这六个星期以后,他们的杀人勾当并没有完全停止,只是大规模的、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减少了,而个别的、零星的或小规模的屠杀却仍在经常地进行着,这一类的被屠杀者的数字并没有被包括在远东法庭所认定的那个数字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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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以上所举的种种因素考虑在内,我们可以很肯定地估计:在日军占领时期,我南京无辜同胞被杀害的人数必定是在三十万至四十万之间,即三十五万人左右.这个估计绝非主观臆测,而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虽然谁也没有过也不可能有绝对精确的计算.同时,可以说,我们的这个估计同远东国际法庭的估计是丝毫没有矛盾或抵触之处的.
(见梅汝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人民法律出版社出版,附录: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
上面是我摘录梅汝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文中的论述,“……”是我为了减少字数将其中部分省略了,大家可以按照原文进行核对.
从梅汝璈法官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我们可以看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松井石根关于“南京大屠杀”罪行的审判是谨慎的,事实依据是充分的,并从十字会和崇善堂掩埋的人数及其他证据的采信中保守的得出了“二十万人以上”的结论,这个结论并非不同意中国方面的“30万人以上”的结论.
这里应该说明一点,梅汝璈法官否定了国民党将领宋希濂撰文所说的“据后来远东国际法庭对敌酋谷寿夫判决书调查证明:……总计我惨死同胞三十多万人.”这句话,意思是二点:
1.远东国际法庭并未对谷寿夫进行审判,而是中国军事法庭对日本乙级战犯谷寿夫进行了审判;
2.“惨死同胞三十多万人”的结论是中国军事法庭的审判结论,不是远东国际法庭的审判结论,远东国际法庭的审判结论是“二十万人以上”,并且这个结论趋于保守,但与中国军事法庭的审判结论并不矛盾.
日本右翼常常利用别人的话牵强附会,东拉西扯,斩头去尾,断章取义,故意混淆,将毫无关联的事硬牵扯在一起,得出他们荒谬的结论!而我们中国的某些人,也学着日本右翼的那一套,鹦鹉学舌,做着日本右翼的传声筒!所以我特意引用了这段话,并特此说明清楚.
这里我还要说明的是,“南京大屠杀”的确切遇害人数是难以统计的,理由为:
1.日寇在疯狂屠杀我同胞后进行了毁尸灭迹,用汽油焚烧尸体,或抛尸江中,而且数量甚巨,难以统计;
2.南京保卫战的部队如87师、88师等均从淞沪抗战前线撤出的部队,在淞沪抗战中损失巨大,而且当时蒋介石在淞沪抗战撤退时犹豫不决,造成淞沪抗战的大溃退,部队失散严重,所以南京保卫战的部队临时招募了许多新兵,从淞沪抗战的溃退到南京保卫战的溃退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之间还要进行作战,部队的人数确实也难以统计;
3.日寇在我淞沪抗战撤退后,一路上疯狂的烧杀奸淫,迫使大批难民不断涌入南京,数量巨大,而且当局迫于备战,无力组织收容,这也是难以统计的原因;
4.从《拉贝日记》、《南京大屠杀的目睹记》等等国外友人的记述和证词中我们可以看到,“南京大屠杀”时日寇不但进行了疯狂的集体大屠杀,还“日军单独地或二三成群地在全市游荡,任意实行杀人、强奸、抢劫和放火许多日军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漫步,对一点也未开罪他们的中国男女和小孩毫无理由地和不分皂白地予以屠杀,终至在大街小巷都遍地横陈被杀害者的尸体.”“中国人像兔子似地被猎取着,只要看见那个人一动就被枪杀.”(见上面梅汝璈法官引用的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有些尸首可能被分散掩埋,而且数量也甚多,造成了难以统计的原因;
5.但是,“南京大屠杀”的遇害人数还是可以粗略统计的!我们先看日伪大民会总部组织部长王鸿恩在上海《朝日新闻》座谈的讲话:
现在先就南京市民民众在事变的当时所受的痛苦情形,作一个简单的报告.南京人口在事变以前,即党政府的全盛时代,计有人口一百零七万之多,及至事变后,人口骤减至十七万之数,相差几达九十万.此中原因,固然是一部分的民众受了蒋介石的恶意宣传,相率逃避,而其中的一部分则因误会或种种不可避免的关系而罹难散失与牺牲.言念及此,不能不表示相当的悲痛与遗憾了.据事变后调查统计人口减少的情形,其中二十余万人口,包括军民,因受了党政府的麻醉宣传,相惊怕有灾而避难于各埠;还有几十万人口,或则原在南京谋生而返回原籍,或则死亡失散了.(引自《档案》第705至706页)——转引自林长生《南京大屠杀之铁证》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南京人口最多时有107万之多,但“南京大屠杀”后仅存17万人,据当时日伪统计,有20余万人口“相惊怕有灾而避难于各埠”,其余的50万左右的人“或则原在南京谋生而返回原籍,或则死亡失散了.”所以,“南京大屠杀”遇害人数绝非随意想象的!
从中外各方面的证据证明,日本在占领南京时进行了疯狂的大屠杀,而且手段极端残忍!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从现在日本方面不断透露的日本军人的《阵中日志》中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日本右翼妄想用“南京大屠杀”遇害人数不准确来否定“南京大屠杀”,只能充分暴露其掩盖战争罪责的丑恶嘴脸!
从南京保卫战的记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军人进行顽强的抵抗,并给予日寇以沉重的打击,他们完全已经尽力了,我们决没有权力对他们进行指责!最后,借“南京大屠杀”70周年之际,向参加南京保卫战进行英勇抵抗而献身的国军将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哀悼!